FDA將警告信定義為:用以通知被監管者其在FDA的檢查或調查中有被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的一種信件,即通知責任個體或廠家,FDA認為它的產品、行為、過程或其他活動違反了《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》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聯邦法規。
聽聞網上傳的Peter Baker是中國和印度藥廠的殺手,和傳說中的一樣,我們是周五接到了要對公司進行檢查的通知,留給我們的時間也就周六、周日兩天,確定是Peter Baker檢查官后,公司全體員工心理都非常緊張。不過還好,結果還是不錯...
2017年3月30日,泰亨收到美國 FDA 關閉警告信的正式信函。FDA 根據泰亨對警告信的回復和2017年一月份的飛行檢查結果,認為泰亨對警告信中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矯正,并對其結果表示滿意。 ??? 2016年5月收到警告信后,泰亨重組...